【主动回应】关于启用交通技术监控设备的通告
为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保护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引导广大群众自觉养成良好的出行习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安徽省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淮北市非机动车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淮北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将于2025年10月25日零时启用部分道路交通技术监控设备,对摩托车、电动自行车交通安全违法行为予以记录,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启用地点
1.梧桐路与电厂二路(丰山街)交口
2.青谷路新安花园门口
3.沱河路一中北门
4.望湖路与花庄路交口
5.长山南路与望阳路交口
6.蔡里街与东外环交口
7.沱河路与花山西路交口
8.烈青路与大堤交口
9.孟山路与府前路交口
10.迎宾路与雷河路交口
二、记录违法行为类别
主要记录摩托车、电动自行车驾乘人员未按规定佩戴安全头盔、驾驶电动行车不按规定载人、驾驶电动自行车浏览电子设备、以手持方式拨打接听电话等交通安全违法行为。淮北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将根据交通技术监控设备记录的违法证据,向当事人发送违法告知短信,当事人需在30日内前往交管部门违法处理窗口接受调查处理。
特此通告。
淮北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
2025年10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