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北市公安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 市公安局 发布时间:2025-01-17 11:06 字号:

本年报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以下简称《通知》)和《安徽省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做好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和数据报送工作的通知》(皖政务办秘〔2024〕2号)要求,由淮北市公安局编制而成。本年报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4年1月1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止。本年度报告电子版可从“淮北市公安局网站”(gaj.huaibei.gov.cn)下载。如对年报有任何疑问,请与淮北市公安局政务服务管理支队联系(电话:0561-3398022,地址:淮北市人民路282号3楼306室,邮编:235000)。

 、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情况。2024年依法主动公开各类政务信息719条,其中政策解读信息4条,回应关切信息25条,公开部门预算信息21条,部门决算信息8条、三公经费信息25条,公开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结果17条、重点领域信息公开65条,其它554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2024年局共收到依申请公开办件23件予以公开7件,部分公开3件,非本部门制作或保存无法提供10件,重复申请3件,已全部办结。本年度未发生因办理依申请公开造成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案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严格按照《淮北市公安局网站和政务公开信息发布审核》开展信息采集、更新、审核及发布等工作。严格按照“涉密信息不上网,上网信息不涉密”的原则,全面加强政府信息管理工作。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1、为进一步拓展信息公开渠道,我局探索建立公安法治化营商环境“体验官”制度。2024年10月24日,组织“体验官”实地参观公安综合窗口,“零距离”体验政务服务工作。2、依托“警营开放日”举办“政府开放日”活动,为警民沟通架起了桥梁纽带,让社会各界对淮北公安工作和公安队伍有了更深入更直接的了解,达到了“政府开放日”的目标和效果。3、依托淮北公安25个新媒体矩阵,通过微博、微信公众号、抖音新媒体平台发布公安机关打击违法犯罪、便民服务等各类信息,弘扬社会正能量、增强与群众的互动交流。

(五)监督保障。结合2024年市政务公开办测评反馈问题和日常工作提醒,市公安局政务公开部门第一时间对发现的问题进行认真分析、仔细研究,逐条逐项完成整改。同时找准薄弱环节、举一反三、总结经验,改进工作方法,避免工作中出现同样错误,通过问题整改带动工作推进,进一步提高政务公开水平。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发件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94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577

行政强制

4483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3018.6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23

0

0

0

0

0

23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7

0

0

0

0

0

7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3

0

0

0

0

0

3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10

0

0

0

0

0

1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3

0

0

0

0

0

3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23

0

0

0

0

0

23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4年,市公安局政务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仍存在一些不足,主要表现在以下方面:一是规范性文件公开意识不强。有关单位在制发规范性文件过程中,对按程序应该公开的信息没能及时予以公开,信息公开质量和数量存在缺失。二是政策解读类信息发布较少形式单一、缺乏创新。

改进措施:一是强化有关部门沟通对接。加强与法制等部门沟通对接,确保制定行政规范性等相关文件时,能在制发之日主动及时对外公开,并同步制作政策解读材料向社会公布。增强各级领导政务公开意识,强化有关工作人员规范政务公开程序流程。二是提升政策解读质量效果。对社会公众需要广泛知晓的重大政策文件,做到应解读尽解读。创新解读形式,提升解读质量,在做好文字解读的基础上,运用图片、视频、动漫等多种解读形式及时回应群众关切,架好与群众沟通的桥梁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二)2024年度淮北市公安局创新政务公开方式方法:一是创新打造“无证明办事”系统。累计为群众办理业务4700多笔,实现了从“减证便民”向“无证利民”的转变。二是打造“皖美拍 随心用”平台打破了证件照传统采集方式,平台自动生成54种不同规格的照片,实现跨部门、跨系统、跨地域“一次采集,多次复用”。三是扎实推进“综窗改革”,打破警种界限、窗口属性和数据壁垒,集成办理跨警种业务,实现“窗口效率、群众体验、队伍素质”三提升,有力提升窗口服务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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