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指南】旅馆业特种行业许可证核发办事指南
一、审批依据
(一)《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附件第36项;
(二)《安徽省特种行业治安管理条例》。
二、受理部门
各县(市)区公安局治安管理大队
三、办理条件
(一)有合法、固定、相对独立的经营场所;
(二)有符合要求的住宿信息采集、上传设备;
(三)有必要的防盗等安全防范设施和视频监控设备;
(四)有根据经营规模配备治安保卫机构或者治安保卫人员;
(五)有健全的安全管理制度。
四、办理条件及所需材料
申请办理旅馆业特种行业许可证,应当提供以下材料:
受理必备材料
1、房屋合法性材料;
2、申请报告和《旅馆业特种行业许可证审批表》(一式两份);
3、《营业执照》及复印件;
4、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的身份证件及复印件;
5、具备安装使用旅馆业治安管理信息系统要求或措施的情况说明(由公安机关现场核实后负责出具);
6、经营场所平面图及安全防范监控系统安装示意图或系统安装合同书、承诺书及复印件;
7、验证登记、贵重物品寄存、值班巡查等治安安全制度。
容缺受理材料
1、建立治安保卫组织,配备治安保卫人员、保安人员情况说明;
2、从业人员花名册(含从业人员名单1份、每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及1寸照片一张)。
五、办理时限
材料齐备,当场办理;材料不齐备,承诺制办理。
六、办理步骤
1、申请人携带材料到各县区政务服务中心;
2、办理民警对材料进行审查,材料齐备的,当场办理;
3、办理民警对材料进行审查,材料不齐备的,承诺制现场办理。
五、收费标准
无
六、流程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