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北市公安局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工作举措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 市公安局 发布时间:2020-04-16 09:36 字号:

淮北市公安局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工作举措

淮公办〔2020〕5号


驻局纪检监察组,县局、局属各单位:

现将《2020年全市公安机关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抓好贯彻落实。工作进展及贯彻落实情况及时报局行政许可科。

 

淮北市公安局 

                      2020416

(此件公开发布)

  

 

2020年全市公安机关深化“放管服”改革

优化营商环境工作要点

 

2020年全市公安机关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让老百姓到公安机关办事像网购一样方便、让老百姓到公安机关办事不求人”的价值追求,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全省公安机关深化“放管服”改革现场推进会精神,深入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创新行政管理和服务方式,提高公安政务服务能力,创优“四最”营商环境,打造“慧办事”“慧审批”“慧监管”的智慧政务新模式,持续增强市场主体和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和满意度,服务保障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具体抓好以下重点工作:

一、深入推进简政放权

(一)推进落实简政放权。按照“四个一律、两个全程”(凡国务院取消的项目,我省有对应项目的一律取消;下放到省级的项目,一律做好承接落实工作;下放到省级以下的项目,一律做到应放尽放;取消和下放的项目,一律在第一时间衔接落实。加强全程监管、全程服务,确保落地见效)的要求,及时承接落实国务院和省取消下放和改变管理方式的行政许可事项。持续开展变相审批和许可自查整改工作,坚决防止以备案、登记、行政确认、征求意见等为名行审批和许可之实。

(二)深化权责清单制度建设。优化完善权责清单制度,深化公共服务、行政权力中介服务和政务服务事项目录清单等关联清单建设,建立权责清单及公共服务清单、行政权力中介服务清单即时调整与年度集中调整相结合的动态调整机制,确保清单时效性、准确性、权威性。

(三)推进“减证便民”。进一步优化审批流程、精简申报材料、缩短审批时间、降低办事成本,力争实现行政审批事项承诺时限比2019年平均再减少五分之一。推进信息系统整合共享,加强电子签名、电子印章、电子证照和电子档案在政务服务中的互信互认和推广应用,能够通过数据共享获得的信息和材料,不得要求当事人另行提供。

(四)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建设。编制政务服务事项标准化工作流程和办事指南,压缩自由裁量权,推进同一事项在全市公安机关无差别受理、同标准办理。推进政务公开,通过安徽政务服务网、市局门户网站等网络平台,及时公布政务服务事项办事指南,并做到数据同源、同步更新。

(五)推进公安行政审批体制机制改革。根据“三集中三到位”(部门许可职能向一个科室集中、审批科室向政务大厅集中、审批事项网上办理集中,做到事项进驻大厅到位、审批授权窗口到位、电子监察到位)要求,推动区级公安机关全部进驻本级政府政务服务中心,并在此基础上,按照“应进必进”的原则,将区级公安政务服务事项集中到本级政府政务服务中心。

二、持续强化事中事后监管

(六)强化“双随机、一公开”常态化监管。按照“谁审批谁监管、谁主管谁监管”的原则,不断优化事中事后监管方式、标准和措施,动态完善“一单两库”(即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检查对象名录库和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并根据旅馆业、公章刻制、保安服务等不同行业的风险等级,分类确定抽查比例,确保“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常态化、全覆盖、有实效。

(七)强化高危重点领域从严监管。对危化物品、烟花爆竹、枪支弹药、易制毒化学品等涉及公共安全和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重点领域、重点行业,建立健全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机制、违法严惩机制,切实做到全主体、全品种、全链条的严格监管,确保万无一失。

()强化“互联网+”智能监管。以全国“互联网+监管”系统为依托,梳理完善公安监管事项目录清单和实施清单,强化各类监管数据的实施汇聚、综合分析,及时发现防范苗头性风险隐患,推动监管事项全覆盖、监管过程全记录、监管数据可共享可分析可预警,不断提高公安机关行政监管的规范化、精准化和智能化水平。加强信用监管,推进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数据(“双公示”数据)及公共信用数据归集。

()强化新兴领域包容审慎监管。对互联网产业、平台经济、区块链等新技术、新业态、新模式,秉持包容审慎理念,逐步健全完善对新兴领域、新兴业态的安全监管和服务管理措施,既保护新兴业态的发展活力,又有效管控潜在的安全风险,最大限度地趋利避害。

三、持续优化公安政务服务

()优化“皖警便民服务e网通”等网上办事平台建设应用。推动“e网通”与“皖事通”平台事项同源、业务互联、办件信息回转。按照“线上受理、分类办理、线下衔接、高效运转”的原则,建立网上网下对接机制和群众评价反馈机制,把网上平台、“e网通”APP与审核审批、证件制作、邮寄送达等服务手段、业务流程全面贯通起来,推进公安行政审批服务再造。动态调整“只跑一次”、“不见面办理”事项清单,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和涉密事项外,公安政务服务事项全部纳入网上平台办理,年底前实现“e网通”服务事项应上尽上,个人事项全程网办率90%以上。深入开展“皖事通”、“e网通”、“交管12123”等APP的宣传应用,引导企业和群众通过网上申请办理事项,让企业和群众到公安机关办事像“网购”一样方便。

(十一)推进公安政务服务“一门通办”。根据企业和群众的办事频率、办事习惯,在符合条件的派出所、车管所等基层所队设立“一站式”公安综合服务窗口,并采取交叉授权等模式,集成户政、治安、交管、出入境等业务事项,做到“不找警种、不分区域、一次办成”。在村(社区)设立便民服务网点、代办点,将公安行政服务向群众“家门口”延伸。

(十二)强化窗口服务规范建设。推进治安户政、交警、出入境等窗口单位规范建设,进一步完善基础设施、健全制度机制、规范工作流程、创新管理方式、优化公共服务。推进综合窗口改革,推进群众办事“一事跑多窗”为“一窗办多事”。推行弹性、错时、延时、预约工作机制,落实首问负责、一次性告知、限时办结、信息公开等制度,拓展7×24小时自助服务,执行兑现“最多跑一次”工作要求。强化对窗口服务的量化考核、评价机制,擦亮窗口形象。加强疫情期间线下业务秩序维护,对车驾管、户政等业务较多的窗口,加强现场引导提醒,降低群众聚集风险。

  (十三)健全公安政务服务体系。健全市、县(区)、镇(街道)、村(社区)四级公安政务服务体系,推动群众办事“就近能办”。做强市级政务服务中心公安局窗口、公安车管办事大厅,做优县(区)政务服务中心公安局窗口,做实派出所、交警大(中)队等基层服务窗口,提升“一站式”服务功能。深化政务服务“一网、一门、一次”改革,推行“马上办、网上办、就近办、一次办、自助办、社会办”工作模式,推进审批服务便民化。

(十四)推行政务服务“好差评”制度。畅通企业群众反映问题渠道,探索建立公安政务服务“好差评”制度,让群众评判服务质效,提升公安服务水平和群众满意度。建立差评办件反馈、整改、监督、符合、追评全流程闭环工作机制,评价结果纳入对部门和人员的相关考核。开展群众满意度调查回访,完善诉求受理机制。

四、持续优化营商环境

(十五)落实营商环境条例办法。做好《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和《安徽省实施〈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办法》宣传培训工作,落实《淮北市创优营商环境提升行动方案2020版(第一批)》,聚焦企业开办、政务服务等关键领域,创优“四最”营商环境。

(十六)推行企业开办免费公章刻制。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免费为新开办企业提供一套四枚印章。优化公章刻制流程,建立健全公开、公平、公正派单机制。打通印章治安管理系统和企业注册信息系统,推进企业开办“一窗通办”。全面推行公章刻制特种行业准入告知承诺制。

(十七)服务保障企业复工复产。认真落实《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精简审批优化服务精准稳妥推进企业复工复产的通知》、《安徽公安机关保障服务企业复工复产十项措施》、《淮北市公安机关服务保障企业复工复产八项措施》,全力服务企业复工复产。开展“四送一服”双千工程,畅通市场主体反映问题渠道,在职能范围内依法依规帮助解决生产经营各类问题。

(十八)落实创新便民利企服务措施。严格落实公安部《公安机关服务经济社会发展服务群众服务企业60项措施》、国家移民管理局十二项出入境便利政策措施、《安徽省公安机关深化“放管服”改革便民利企30项措施》,确保惠及于民、服务发展。深化推进户籍制度改革。聚焦户政、车驾管、出入境等高频服务事项,开展自主探索,创新推出服务举措,有效解决群众和企业办事难、办事慢、来回跑、不方便等“烦心事”。

(十九))营造公平公正的法治环境。结合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依法从严打击经济领域黑恶违法犯罪,依法从严打击侵权假冒违法犯罪活动,保护企业和企业家合法权益,切实为企业发展创造良好治安环境。落实“一企一警”联系服务机制,为企业发展提供更加贴心、更加周到、更有针对性的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