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 历:刘兵,男,汉族,1971年7月生,省委党校研究生,中共党员。
职 责:负责法制、监所管理、留置看护、警务保障、交通管理、安全生产、文明城市创建、大气污染防治等方面的工作。分管法制支队、监所管理支队、市第一看守所、市第二看守所、市拘留所、留置看护支队、警务保障处、交通警察支队。联系濉溪县局。
联系电话:0561-33980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