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落实《从事出境入境中介服务的机构和人员备案管理办法》相关事项的公告
各出境入境中介服务机构及相关人员:
2026年9月14日,国家移民管理局与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联合发布《从事出境入境中介服务的机构和人员备案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自2026年9月15日起施行。
《办法》规定,从事出境入境中介服务的机构应当自设立之日起15日内办理备案手续。在《国务院关于出境入境管理的规定》施行前已经从事出境入境中介服务的机构,应当在规定施行之日起90日内办理备案手续。
为便利本市中介服务机构高效办理备案,现将淮北市备案办理信息公告如下:

温馨提示:
国家移民管理局将在官网(http://www.nia.gov.cn)搭建全国统一备案信息公示平台,公布已备案机构和人员信息。
请通过官方渠道办理备案,勿轻信"代办备案""加急备案"等虚假宣传,谨防诈骗。
备案过程中弄虚作假的,将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特此公告。
淮北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支队
2026年9月20日
皖公网安备 34060002010008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