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北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淮北市实验高级中学及周边空域管制的通告
为维护我市人员密集场所及周边区域公共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无人驾驶航空器飞行管理暂行条例》等法律法规之规定,决定对我市部分空域加强管制。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管制时段及区域
2026年4月9日0时至4月16日19时,对淮北市实验高级中学及周边1000米以内空域加强管制。
二、管制航空器类型
《无人驾驶航空器飞行管理暂行条例》中规定的各类无人驾驶航空器及模型航空器。
三、管控措施
在上述管控区域和时段内,禁止一切未经空中交通管理机构批准的《无人驾驶航空器飞行管理暂行条例》中规定的各类无人驾驶航空器及模型航空器飞行,施放。
单位、组织及个人确有飞行、施放必要的,应向空中交通管理机构提出申请,申请应符合《无人驾驶航空器飞行管理暂行条例》相关规定,经审批同意后方可飞行、施放。
四、依法严查违规飞行、施放
加强空域管制期间,公安机关将联合相关部门开展巡查,请广大市民及飞行爱好者自觉遵守本通告规定,杜绝违规飞行、施放。对于违规飞行、施放行为,公安机关将会同有关部门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无人驾驶航空器飞行管理暂行条例》等予以依法查处;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特此通告。
淮北市人民政府
2026年4月4日
皖公网安备 34060002010008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