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决定对SALEEM ATIF等2名外国人所持签证证件宣布作废的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管理法》第三十三条、第六十七条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入境出境管理条例》第三十四条之规定,淮北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支队对下列外国人签证证件宣布作废,宣布外国人签证证件作废的决定自公告发布第11日起生效,非法居留期限从宣布作废决定生效之日起算。具体宣布作废人员名单如下:
1、SALEEM ATIF,男,国籍:巴基斯坦,护照号码:EM5757243,所持签证证件种类:工作类居留证件,居留证件号码:102195430。有效期至:2026年9月25日。
2、ANNAGURBANOV DOVRAN,男,国籍:土库曼斯坦,护照号码:A2063486,所持签证证件种类:学习类居留证件,居留证件号码:102186825。有效期至:2027年7月1日。
淮北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支队
2025年12月16日
皖公网安备 34060002010008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