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淮北市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柴油货车限制通行的通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法律法规和《长三角区域国三柴油货车限行指导方案》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分步实施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柴油货车限制通行措施,具体事项通告如下:
一、分步限行措施
2024年7月1日起,淮北市中心城区禁止国三及以下柴油货车通行,禁行区域为:北外环路以南;东外环路(北外环路至南外环路)以西;南外环路(东外环路至S235)和S235(S238至南外环)以北;S238(北外环路至S235)以东;S238(S411至S235路段)。
2025年1月1日起,淮北市相山区、杜集区、烈山区禁止国三及以下柴油货车通行;
2025年11月1日起,全市范围内禁止国三及以下柴油货车上道路行驶。
二、禁行车辆类型
限制通行车辆为国三排放标准柴油货车,执行紧急任务的军车、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除外。本通告中的货车包括载货汽车及专项作业车。
三、管理措施
违反规定驶入禁行区域的国三排放标准柴油货车,须按照指令驶离禁行区域。公安交警部门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相应法律法规,对违反规定驶入禁行区域的违法车辆及其驾驶人进行处罚。
在本市行政区域内通行的货车除遵守本通告外,还须遵守本市其他限制货车通行的规定。
淮北市公安局
淮北市生态环境局
淮北市交通运输局
2024年6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