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提示:面对家暴如何自救?
什么是家庭暴力?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第二条规定,家庭暴力是指家庭成员之间以殴打、捆绑、残害、限制人身自由以及经常性谩骂、恐吓等方式实施的身体、精神等侵害行为。但实践中,除了上述列举的家暴常见形式外,还存在其他可以归为家庭暴力范畴的行为。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办理人身安全保护令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三条对家庭暴力行为种类作了列举式扩充,明确冻饿以及经常性侮辱、诽谤、威胁、跟踪、骚扰等均属于家庭暴力。从而进一步明晰人身安全保护令的适用范围,保障家庭成员免受各种形式家庭暴力的侵害。
哪些人受《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的保护?
具有共同生活关系的家庭成员以及家庭成员以外的共同居住人都受《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的保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的第五条更明确规定,未成年人、老年人、残疾人、孕期和哺乳期的妇女、重病患者遭受家庭暴力的,应当给予特殊保护。
对家庭成员实施家庭暴力,要承担哪些法律责任?
1.民事责任。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规定,有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情形,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第一千零九十一条规定,因实施家庭暴力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2.行政责任和刑事责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第三十三条规定,加害人实施家庭暴力,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面对家暴如何自救?
受害者应第一时间向公安机关报案。报案后,应及时前往医疗机构就医,鉴定伤情。同时,留存受伤照片、现场照片或视频、医院诊断证明、伤情报告等相应证据。
可向所在地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妇联等单位求助。向受害者居住地、加害人居住地或者家庭暴力发生地人民法院提交《人身保护令申请书》和遭受家庭暴力的相关证据,申请人身保护令。
可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身安全保护令是首要方法
反家暴法的一大利器,是设立了人身安全保护令制度。人身安全保护令将反家暴工作从事后惩治变为了事前预防。
反家暴法规定,当事人若遭受家庭暴力或者面临家庭暴力的现实危险,即可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保护令包括禁止被申请人实施家庭暴力,禁止被申请人骚扰、跟踪、接触,责令被申请人迁出申请人住所等措施。
警方告诫书可作家暴证据
反家暴法规定,法院审理涉及家庭暴力的案件,可根据警方出警记录、告诫书、伤情鉴定意见等证据,认定家庭暴力事实。也就是说警方出具的告诫书可以成为法院审判家庭暴力案件的证据。
实行临时庇护制度
按照反家暴法规定,公安机关接到家庭暴力报案后应当及时出警,制止家暴,按照有关规定调查取证,协助受害人就医、鉴定伤情。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因家庭暴力身体受到严重伤害、面临人身安全威胁或者处于无人照料等危险状态的,公安机关应当通知并协助民政部门将其安置到临时庇护场所、救助管理机构或者福利机构。县级或者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可设立临时庇护场所,为家庭暴力受害人提供临时生活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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