别看年纪小,“小孩哥”带警察上演“现场扫毒”!
近日,濉溪县第一实验一学生和烈山区古饶中心学校一学生慧眼识毒、主动报警,收获表彰点赞。5月1日,淮北市公安局接到一通特殊的警情,报警人称在濉溪县百善镇某小区内发现疑似罂粟的植物,接警后,百善派出所民警迅速赶赴现场,到达后发现,报警人竟是一名小学生。小朋友告诉民警自己在小区玩耍时,注意到一株植物与课堂上见过的罂粟图片十分相似,便立即报警让警察叔叔来核实处置。
“警察叔叔,我们在这里玩发现了罂粟!”,5月4日下午一通稚嫩却坚定的报警电话打进了淮北市接警中心。接警后,古饶派出所值班民警立即赶赴现场,到达现场后,报警的学生立即带着出警人员现场指认种植罂粟的菜园,“就是那里!我们刚刚在那里玩,发现有一大片罂粟!”民警走近仔细辨认,确认这正是毒品原植物罂粟,民警当场依法将所有罂粟植株铲除并销毁,及时消除了安全隐患。
事后,淮北市公安局联合淮北市教育局给两名同学颁发了"禁毒小卫士"荣誉证书并送上"警察小熊"玩偶,鼓励他们继续做禁毒宣传的"小小先锋"。
法律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五十一条【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罪】非法种植罂粟、大麻等毒品原植物的,一律强制铲除。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
(一)种植罂粟五百株以上不满三千株或者其他毒品原植物数量较大的;
(二)经公安机关处理后又种植的;
(三)抗拒铲除的。
非法种植罂粟三千株以上或者其他毒品原植物数量大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非法种植罂粟或者其他毒品原植物,在收获前自动铲除的,可以免除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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