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纠纷
信件编号: | 20250407001 | 来信时间: | 2025-04-07 10:32:1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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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类型: | 我要投诉 | 姓 名: | ***** |
信件内容: | 去年我对象在私人装修公司上班 未到上班时间让我对象开私家车出去工作 结果发生事故 车辆出险 随机该店铺老板表示来年保费涨多少 他补给我们 今日车险报价 一次车险影响两年 而且我们只是说把今年的要了 明年我们自己出 联系该老板 又反馈 说话不算数 我这边有相关证据 麻烦公安局能给个公道 望知悉 麻烦尽快处理 谢谢 同步投诉至局长信箱 | ||
答复单位: | 市公安局 | 答复时间: | 2025-04-09 16:21:34 |
答复内容: | 尊敬的来信人: 您好!首先,感谢您对我们的信任。现将办理情况回复如下:濉溪县公安局城关派出所立即安排雷警官与您进行联系。根据您信中求助的民事纠纷问题,城关派出所雷警官于4月8日已与装修公司负责人联系,对方称前期与您沟通过关于保险费用的问题,由于负责人认为发生事故的主体责任不在装修公司,因而保险费共计是483元,其只愿意支付400元,但您未接受此次协商,也未收下400元的赔付。之后装修公司负责人看沟通未果,也未再与您协商,并将您男友的微信好友进行删除。经过雷警官沟通协调,并对装修公司负责人进行普法教育,对方已同意支付400元保险费。城关派出所雷警官将沟通结果告知您,您表示接受,同时告知您如对协商结果不满意,可以保存相关证据材料,向濉溪县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感谢您的理解和支持,欢迎您继续监督并提出宝贵意见!如需进一步了解相关情况,请与濉溪县公安局城关派出所雷警官联系,联系电话:177561983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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