户口迁回原籍最新政策(边境地区集体户迁回农村户口)

信件编号: 20240531001 来信时间: 2024-05-31 12:29:30
信件类型: 我要咨询 姓  名: *****
信件内容: 户口迁回原籍最新政策(边境地区集体户迁回农村户口)
答复单位: 市公安局 答复时间: 2024-06-03 11:25:32
答复内容:

尊敬的来信人:

您好!首先,感谢您对我们的信任。现将办理情况回复如下:您反映的问题不属实。根据淮北市业务办理标准-2020版,集体土地(农村土地)上迁移户口规定,不合符该迁户标准。濉溪县公安局双堆派出所民警张衡6110时许与您联系,告知工作开展情况表示知晓。

感谢您的理解和支持,欢迎您继续监督并提出宝贵意见!如需进一步了解相关情况,请与濉溪县公安局双堆派出所民警张衡联系,联系电话177561996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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