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更改姓名
| 信件编号: | 20230808396 | 来信时间: | 2023-08-08 12:12:2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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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信件类型: | 姓 名: | ***** | |
| 信件内容: | 领导您好,我得知安徽省最新规定公民姓名权只要不在不予变更姓名的条件中即可改名,所以向濉溪县百善派出所申请了改名,被以不能二次改名拒绝,但根据相关法规并未限制公民二次改名,请领导督促相关部门依法办事,尊重公民个人意愿,谢谢! | ||
| 答复单位: | 市公安局 | 答复时间: | 2023-08-11 14:58:15 |
| 答复内容: | 尊敬的来信人: 您好!首先,感谢您对我们的信任。现将办理情况回复如下:您于2021年将姓名从陈某男更改为陈某楠,现再次联系濉溪县公安局百善派出所,表示该名与单位同事重名,造成生活上不便。百善派出所在查找变更姓名档案记录后,发现您曾写过变更姓名不再反悔的保证书并签字按手印,同时认为与同事重名,但两人身份信息及长相完全不同,不能作为更改姓名的合理理由,故拒绝您变更姓名的请求。后向治安大队咨询反映,认为若因为与同事同名,有矛盾纠纷或极大影响了自己的生活,可以给予变更。更正姓名是每个公民的权利,只要是正当要求、理由充分,不违反户口管理规定,可以更正。 根据《安徽省户政工作管理规范》 第四十一条 〔姓名变更程序〕公民申请变更姓名的,应当提供变更理由和相关证明材料,经户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调查核实,报县级公安机关审核批准后办理。 感谢您的理解和支持,欢迎您继续监督并提出宝贵意见!如需进一步了解相关情况,请与濉溪县公安局百善派出所王警官联系,联系电话:191561809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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